语文教材选文的改与不改
摘要:语文教材作为一种特殊的汇编作品,其选文不免会经过修改,但修改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果原文确实有误,或不符合当今的语言文字规范,是应该修改的;如果不能判定原文有误,则须慎之又慎,特别要杜绝因臆断而误改的情况。
关键词:语文教材;选文;修改
2018年,沪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打碗碗花》中“外婆”被改为“姥姥”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大家热议的话题之一是:语文教材的选文是否可以修改?是否应该修改?笔者作为一名语文教材编辑,想借此机会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关于“选文是否可以修改”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教材的编写者和出版方在没有取得选文原作者授权情况下,是不能对其作品做出改动的,否则就有可能构成侵权。但也应该看到:语文教材带有汇编作品的性质,汇编的对象往往是已经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作品。这些作品有的编校精审,有的则不免存在一些内容或编校方面的瑕疵。而语文教材又不同于一般的汇编作品,它承担着培养学生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能力的功能,对于选文的要求尤为严格。如果把那些属于原文的瑕疵尽数保留,势必影响教学效果,在社会上也可能会引发争议。从这一点上来说,选文的修改是在所难免的。
新中国教材事业的先驱叶圣陶先生对于语文教材选文的修改问题有过精辟的论断。1962年8月22日,叶老在写给人教社中学语文编辑室的一封信中,对于入选高中语文教材第三册的《谈学逻辑》等七篇选文谈了自己的看法,进而谈及选文的修改加工问题:“质直言之,此七篇仅为粗坯,尚待加工,如其原样,实未具语文教材之资格。……我人首须措意者,所选为语文教材,务求其文质兼美,堪为模式,于学生阅读能力写作能力之增长确有助益。而此七篇者,姑谓其质皆属精英,若论其文,则至为杂芜。意不明确者,语违典则者,往往而有,流行之赘言,碍口之累句,时出其间。以是为教,宁非导学生于‘言之无文’之境乎?是诸篇之作者译者弗顾及此,信笔挥洒,遽尔付与报刊,印成书本,贻不良影响于读者,固不获辞其责,然彼辈初未料将以其著译为语文教材也。……小有疵类,必为加工,视力所及,期于尽善。不胜其加工者,弃之弗惜。据实言之,苟至于不胜其加工,其质亦必非精英矣。”[叶圣陶.课文的选编——致人教社中学语文室[M]//叶圣陶.叶圣陶集:第16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155-156.]这段话要言不烦地向我们阐明了教材选文修改这一工作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人们著作权意识的增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教材选文的修改似乎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编者有时会因此陷入“改,还是不改”的矛盾之中。笔者认为大可不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意在限制、约束那些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特别是一些滥施刀斧、臆改妄改的行为。如果是著作权人授权编者修改,或者是著作权人根据编者的建议亲自修改,自然不存在侵权问题;有时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事先联系著作权人,须由编者先行代为修改,则应当慎之又慎,务求每一处改动都有充分的理由,这样也便于事后向著作权人解释并征得其同意。
二
明确了“教材选文可以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之后,接下来就是修改原则的问题。关于教材选文的修改原则,参加过新中国成立后多套语文教材编写的黄光硕先生有一段非常精辟的说明:“选文的文字加工,必须十分慎重,特别要注意‘必要’二字。改动过多,可改可不改的也改了,或损伤了原作的精华和风格,都是不妥当的。需要修改的课文,最好由编者提出要求,请原作者修改。经编者修改的文字,要尽可能征得作者的同意。加工修改是为了使文章更具有典范性,必须保留原文的精华和风格。要尊重原作者,可改可不改的,不改;非改不可的,要向原作者说明。加工修改已经发表过的文章,作者是有不同看法的,有的表示欢迎,有的不大同意。作者对修改有意见,主要是编者把可以不改的也改了,或者损伤了原作的风格,或者对改动的地方没有作必要的说明,作者不明了编者改动的意图。我们如果采取既对学生负责又对作者负责的态度,认真慎重地进行加工修改,作者是会同意的。”[黄光硕.课文的语言文字要合乎规范[M]//黄光硕.语文教材论.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109-110.]笔者对这段话深表赞同,以下不揣浅陋,举一些工作中的实例,来探讨何者当改、何者不当改。
先说当改的情况。
选文中出现了明显的排印错误,无疑是应该改正的。比如吴伯箫《灯笼》中有这样一句:
想起来,族姊远嫁,大送大迎,曾听过彻夜的鼓吹,看满街的灯火;轿前轿后虽不像《宋史·仪衔志》载,准有打灯笼子亲事官八十人,但辉煌景象已够华贵了。(据《吴伯箫散文选》,4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此处为相关语文教材所注明依据的版本,下同。])
《宋史》中并无《仪衔志》,只有《仪卫志》;所谓“打灯笼子亲事官八十人”,正见于《宋史·仪卫志》。但吴伯箫先生的各种散文选本,包括目前所见最早收录这篇作品的,1940年代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的散文集《羽书》,均作“衔(銜)”。大概是因为“衔(銜)”与“卫(衛)”繁体字形接近,初版排印时即误,后来一直沿袭未改。统编语文教材选编本文时,将“衔”改作“卫”。
选文中出现了明显的知识性错误,也应当改正。如梁衡《壶口瀑布》中有这样一句:
据徐霞客游记中所载,当年壶口的位置还在这下游一千五百米处。你看,日夜不止,这柔和的水硬将铁硬的石寸寸地剁去。(据《梁衡文集》卷一,90页,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据《徐霞客游记》,徐霞客并未到过壶口,书中也没有任何关于壶口位置的记录。事实上,当代学者推算出“当年壶口的位置还在这下游一千五百米处”,是依据唐代李吉甫编撰的《元和郡县图志》。笔者曾就这个问题请教过梁衡先生,梁先生谦虚地表示:写作本文时,资料是当地旅游部门提供的,当时条件有限,不便核查;如果确实有误,可以据实修改。因此统编语文教材选编本文时,将“徐霞客游记”改作《元和郡县图志》。
如果选文的语言文字、标点、数字等不合乎今天的规范,除极个别特例(如鲁迅、毛泽东的作品)外,原则上均当依照最新的规范如《通用规范汉字表》《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等来修改。譬如“的”“地”“得”混用、“像”“象”混用、“做”“作”混用、使用已淘汰的繁体字异体字之类,以及用词、语法上的明显错误,均在当改之列。如朱自清《荷塘月色》中引梁元帝《采莲赋》: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櫂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据《朱自清散文全集》上集,82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其中的“櫂”字,在1955年颁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2013年颁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均被定为“棹”的异体字,在简化字出版物中就不应出现“櫂”字。但有的语文教材选编《荷塘月色》一文时仍作“櫂”,是不规范的,应改为“棹”。
又如顾颉刚《怀疑与学问》中有这样一句:
怀疑不仅是消极方面辨伪去妄的必须步骤,也是积极方面建设新学说、启迪新发明的基本条件。(据《宝树园文存》卷三,99页,中华书局2011年版)
“必须”是副词,无法充当定语,此处当用“必需”或“必要”。有的语文教材在选编文本时并未改正,也是不妥的。
再说不当改的情况。
改,是因为发现了错误;但有些时候无法断定为错误,就必须慎之又慎。比如梁启超《最苦与最乐》一文的开头一段:
人生什么事最苦呢?贫吗?不是。病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着一种未来的责任。(据《〈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中册,76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有人认为,“未来”应该改为“未了(liǎo)”。从全文来看,“未了”当然是能讲通的,但没有任何可靠的版本依据;而“未来”同样是可以讲通的,显然不宜武断地认定有误。统编语文教材选编本文时,此句未改动,是比较审慎的。
修改,切忌破坏原文的风格和作者的原意。比如张中行《叶圣陶先生二三事》一文中有这样一句:
叶圣陶先生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所作都是自己的写话风格,平易自然,鲜明简洁,细致恳切,念,顺口,听,悦耳,说像话还不够,就是话。(据《读书》1990年第1期,14页)
有人认为,“念,顺口,听,悦耳”这样的形式,根据《标点符号用法》的相关规定,“顺口”后面应该用分号,还要把“念”之前和“悦耳”之后的逗号都改为句号。这就不免有些“为规范而规范”了。原句一贯而下,连缀得相当紧密;一旦用两个句号隔开,文气就割裂了,看似照顾了标点的规范,却损害了意思的表达。更何况,“顺口”之后不用分号,句子的层次和表意完全不受影响。统编语文教材选编本文时没有改动标点,也是合理的。
又如刘成章《安塞腰鼓》中有这样一句:
它使你惊异干那农民衣着包裹着的躯体,那消化着红豆角角老南瓜的躯体,居然可以释放出那么奇伟磅礴的能量!(据1986年10月3日《人民日报》第8版)
统编语文教材选编本文时,此句未改动。但教材使用之后,笔者多次接到学生打来的电话,说《安塞腰鼓》中多印了一个“角”字。后来才知道,有的语文教材选编本文时,将原文的“红豆角角”改成了“红豆角”。“红豆角角”是带有陕西方言特点的表达。本文作者是陕西人,写的是陕西民俗,使用一点方言,语言风格与内容呼应;如果改为“红豆角”,就削弱了文章鲜明、浓郁的地域特色,显然是不妥的。
又如郁达夫《故都的秋》中有这样一句:
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据《郁达夫文集》第三卷,316页,花城出版社、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2年版)
有的语文教材选编此文时,将“青”改为“晴”,可能是认为“天又晴了”更符合日常表达的习惯。但编者忽略了一点:“晴”是无云或少云的状态,跟下面的“太阳又露出脸来了”意思重叠;而“青”则是一种美妙的、极富古典诗意和文化内涵的颜色。“青”与“天”连用,会让我们想起“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想起“三山半落青天外”(李白),想起“碧海青天夜夜心”(李商隐),想起“把酒问青天”(苏轼)……当代流行歌曲中也有“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青花瓷》)的句子,而“天又晴了”不过是天气情况报告而已。此句着一“青”字,境界全出,足以引起读者的想象和诗情;改作“晴”,则大煞风景,味索然矣。
又如契诃夫《装在套子里的人》中有这样一个片段:
……也许为了替自己的胆怯、自己对现实的憎恶辩护吧,他老是称赞过去,称赞那些从没存在的东西。事实上他所教的古代语言对他来说,无异于他的套鞋和雨伞,使他借此躲避了现实生活。
别里科夫把他的思想也极力藏在套子里。……
这是一些语文教材中的版本。但实际上,这两段中间本来还有一小段:
“啊,希腊语多么响亮,多么美!”他说,现出甜滋滋的表情;他仿佛要证明这句话似的,眯起眼睛,举起一个手指头,念道:“Anthropos!”(据《契诃夫短篇小说选》,汝龙译,60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
Anthropos是希腊语“人”的意思。此段上承前一段末尾提到的“古代语言”(即希腊文,别里科夫的身份是希腊文教师),下应后文提到的“漫画事件”(有人画了别里科夫挽着华连卡的样子,还缀着一个题名:恋爱中的anthropos)。只有看到这一段,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别里科夫看到漫画会气得“脸色发青”“嘴唇发抖”——作画者正是用别里科夫自己的话(而且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希腊文)来讽刺他。这个细节是个相当重要的伏笔,删去之后,后文别里科夫的反应就失去了照应和依托,不免令人感到突兀。
以上所举都属于有损作品原意或风格的情况,但改后毕竟可通;而还有一些改不误为误的情况,就属于“突破底线”,是绝对不应该出现的。如卞毓麟《月亮是从哪里来的》中有这样几句:
后来,因为受其他天体引力的影响,月球的运动轨道发生变化,闯入了地球的引力范围,被地球俘获,成为一颗卫星。再以后,它又通过吸引和碰撞,“吞并”了地球附近的十来个更小的天体,从而形成了月瘤。(据《不知道的世界·天文篇》,18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有的语文教材选编文本时,将“月瘤”改为“月球”。但是根据上下文,月球“吞并”了一些小天体,“从而形成”的还是“月球”?即便不懂天文学常识,也会感到逻辑不通。其实“月瘤”就是月球表面物质密集的区域,正是由于月球“吞并”其他天体而形成的。这里用“月瘤”本无问题,改作“月球”就谬以千里了。
又如叶文玲《我的“长生果”》中有这样一句: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我这样如饥似渴阅读的少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的。(《中学生阅读》1985年第2期,5页)
其中的“对我这样如饥似渴阅读的少年”,虽然读起来不太顺,毕竟不为错;但在有的语文教材中,竟被改为“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这就有问题了。“我这样”和“像我这样”没有本质区别,但丢掉了表示引进关系的介词“对”,“像我这样……的少年”只能充当句子的主语,而接下来的“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的”则另起炉灶,整句话遂成病句。这种不负责任的改动是必须杜绝的。
三
人民教育出版社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语文教材编写的重镇,在长期致力于教材编写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重视教材选文的修改加工。叶圣陶先生说:“选定之文,或不免须与加工。加工者,非过为挑剔,俾作者难堪也。盖欲示学生以文章之范,期于文质兼美,则文中疏漏之处,自当为之修补润色。固陋之作者或将加工之事,良非易为。必反复讽诵,熟谙作者之思路,深味作者之意旨,然后能辨其所长所短,然后能就其所短者加工焉。他则作者文笔,各有风裁,我人加工,宜适应其风裁,不宜出之以己之风裁,致使全篇失其调谐。总之,欲求加工得当,必深知读书为文之甘苦,愿与诸公共勉之矣。”[叶圣陶.课文的选编——致人教社中学语文室[M]//叶圣陶.叶圣陶集:第16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157-158.]没有丰富的选文加工经验,绝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没有广博的知识、敏锐的语感、审慎的态度,也绝不可能胜任这一项工作。叶老自己就是一个极好的示范。据刘国正先生回忆:“叶老自己对于课文的文字加工,极为严肃,极为精细,从事这项工作的编者无不深受感动。回想那些年,叶老审阅初选的课文,都逐字逐句推敲,详尽地提出修改意见。意见都写在用旧日历卡裁成的纸条上,积累起来不下三四百张。……一篇课文往往要修改好几天。经过这样加工的课文,文字质量都有显著提高。”[刘国正.叶圣陶关于编写中学语文教材的论述[M]//刘国正.实和活:刘国正语文教育文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104-105.]叶老修改选文,每改一处,都会详细地说明为何要这样改。黄光硕先生还整理过叶老对《南京路上好八连》一文修改稿的抄件[黄光硕.学习叶老修改文章[M]//黄光硕.语文教材论.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111-119.],将文章原句、修改后的句子、修改理由逐条罗列,原原本本,有理有据,堪称教材选文修改的典范。
除了叶老之外,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朱文叔、王泗原、黄光硕等先生也都在这方面有很高的修养。黄光硕先生还曾制定过《中学语文教材编写工作常规》,其中“编写工作的程序”一项,第一步就是:“选好版本,核对课文。课文直接复印自原版本的,可以免去核对的工夫,但必须检查有无排印错误,是否需要加工修润。修改要作记录,写明改什么,为什么改。修改要非常慎重,既要对学生负责,又要对作者负责,错了才改,可改可不改的不改。修改稿要尽可能征得作者同意。复印自其他选本的文章,必须同原版本核对,如发现改动,改对的可以采用,改错的按原版恢复,并作好核对记录,出处注要采用最好的版本,并注明出版社何年版。”[黄光硕.中学语文教材编写工作常规[M]//黄光硕.语文教材论.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100.]如此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应该为新一代的教材编者所继承。
近年来,语文教材的编写事业进入了新的时代,参与者甚众,也带来了很多新思想、新理念,比如“活动”“情境”“学习任务群”等。但在“创新”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守正”,比如选文的修改加工这样的基础性工作,是无论如何都不容忽视的。
(发表于《中小学教材教学》2019年第8期)